
随着当前全球会展产业从欧美等发达国家,转向中国、俄罗斯、印度等发展中国家,同时国内展览功能从北、上、广等一线城市,向成都、青岛、厦门等众多二线城市转移的大趋势下,厦门的会展业更备受挑战。
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、厦门市会议展览事务局局长王琼文表示,为了更好地应对会展业同城化竞争,不少城市出台更具优势的资金扶持政策,如成都、南京、武汉等城市出台了资金扶持政策。如今厦门也明确了方向,采取以奖代补、奖扶结合的方式,加大对符合厦门产业发展方向的展会业扶持力度。
2014年6月厦门市修改并出台《关于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可说是厦门市历年来影响最深远、政策力度最大、支持手段最丰富、奖励门坎最低的会展扶持措施,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、资金支持,新的扶持政策大幅提高对自办展、招揽展等奖励额度,增设自办展增量奖励、特别奖励、引进大型会展机构奖励等多项奖励政策,对招揽会议降低奖励门坎并提高奖励力度等。
主要奖励政策如下:
一、将现有奖励额度成倍提高。提高自办展常规奖励、对台奖励和引进巡回展等三项奖励的封顶额度,单个项目的奖励总额成倍提高,其中常规奖励每届奖励总额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连续奖励六届;对台奖励总额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,保持对台特色和区位优势;招揽引进展览奖励总额从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,招揽超大型展览到厦门举办。
二、增设自办展增量奖励、特别奖励以及大型会展机构引进奖励等三项奖励。
增量奖励是在常规奖励扶持届满后,在历届最大展会规模的基础上,每增加5000平方米且不少于250个展位,给予5万元资助,鼓励展会继续做大规模。
特别奖励是对符合常规奖励条件,且对促进福建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融合、推动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机械电子、五金建材、家具家居、文化休闲、信息消费、都市农业、医疗医药、纺织服装、海洋航空装备、新能源新材料等10大领域的重点展览会,在实行常规奖励的基础上增加30%的特别奖励,助力重点产业展示交易中心的形成。
增设大型会展机构引进奖励,对厦门会议业顾问单位或注册资金达500万元以上的境内外大型会展企业,在厦门设立会展企业,年会展营业额达到200万元的,给予购房房价的5%补助(封顶200万元)或办公用房租金20%的三年补助(封顶80万元)。
三、降低奖励门坎。结合八项规定出台后务实办会、节俭办会新会风和新形势,降低商业会议、学术会议奖励申请条件,会期由2天缩短为1天、住宿由3夜缩短为2夜、住宿间夜数计算标准由五星级酒店降低为四星及三星级,但保持2万元至50万元的会议奖励额度和标准,加大了奖励力度,并将惠及更多会议企业和酒店。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