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燃油附加费再上调 800公里以上航段收120元

4月1日,厦航、中联航相继发布公告,宣布自4月5日(含)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。这是今年以来燃油附加费的又一次上调。

根据公告,调整后的标准为: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,每位旅客收取60元;800公里以上航段,每位旅客收取120元。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)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,即分别收取30元和60元。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。

此次调整依据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触发联动机制。根据规定,当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,航空公司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费。据隆众资讯消息,4月份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已从5622元/吨上涨至9802元/吨,涨幅达4180元/吨。

业内分析认为,近期国际油价上涨是导致航空煤油采购成本攀升的主要原因。在国际航线方面,多家国内航空公司也已上调部分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税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燃油附加费以原出票日期为准。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客票,即使变更至4月5日以后,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。旅客购票时可留意相关费用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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