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业价值助长公务航空市场

公务航空对全球乃至亚太商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已日益显现,公务机已从奢华的交通方式变成有效的工作或生活方式。而在政策支持、市场拉动、产业拓展等利好因素下,中国公务机市场的未来发展亦一片乐观,惟法规、软硬件设备、服务费用等各方面仍有检讨改善空间。

日前于澳门公务机展中宣传亚洲商务航空协会(AsBAA)的利捷公务航空有限公司(NetJets)总裁Ty Dubay表示,公务航空与很多词相连,如经济成长、探望家人、一天拜访多个城市、弹性、时间价值、准时、小型机场、响应客户、创造工作、全球商业、贸易、安全、紧急传输、灾难纾缓、可预测性、生产力、政治条约、癌症治疗、生活飞行、会见客户、抵达工厂等。

他指出,公务航空在社会扮演的角色有八:使人们可以抵达拥有很少或没有航空服务的小区,快速和有效的抵达多个目的地,支持公司不同类型员工的旅行需求,移动器材、纾缓灾难、空中救护车,确保弹性,提高员工生产力并提供安全性,保持联系,提供股东们回报,以及可预测行程。

但市场上总是有很多不同看法。有人认为制造公务机的人使得飞行得以实现,但是使用公务机的人,才是真正做大事情的人。如两家公司在竞争,一家使用公务机,便可以直接飞到附近小机场,赶在其他搭乘民航客机的竞争者之前,于中午和客户吃饭。

“使用公务机的公司较容易直接前往客户所在市场,安排面对面的做生意。运用公务机,员工可以在一天内到达不同地点举办会议,同时,一边旅行时一边响应新的机会,进而改变其行程。”

现在市场也已经从众多不同观念,演化到认清事实。一来公务航空相比民航客机,提供超出10倍以上的服务量,公务机能飞往超过5千个机场,而民航客机只有500座机场可供往返。这表示使用公务机的公司较容易直接前往客户所在市场,安排面对面的做生意。

再者,运用公务机,员工可以在一天内到达不同地点举办会议,同时,一边旅行时一边响应新的机会,进而改变其行程。

此外,世界上90%的大型公司都使用公务机,因为一个公司如果拥有公务机,代表此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。其实,使用公务机的公司,通常是最具创意、提供最佳客户服务、最棒的品牌,以及拥有最好的工作环境。现在越来越多人能接受:如果和客户在同一个房间,比较容易达成共识;且当听到客户正面对困难时,要真正的身处客户旁边,才叫支持。

一览亚太地区公务航空,从GDP、创造财富、飞机机龄等元素来看,未来将展现强劲成长。另一方面,展望全球经济,根据IMF的2014GDP成长预测来看,等于或超过6%的国家大多在亚太地区。各地区中,每一台公务机对应的高净值个人,于亚太地区最高,达1,968人次。故随着经济发展及环境变迁,预计亚太地区公务航空的基础设施、法律规范、人力资源等都将面临巨大变化。

而在积极发展的过程中,成功的因素包括有不断发展法规、规划基础设施、持续沟通(运营商、监管机构、OEM、服务公司、行业协会等),并且随着行业成熟度发展,不断向别人学习及精进训练(MRO、机组人员、客户服务)。

大中华区公务机发展与挑战

中国商务航空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刘畅指出,2007~2013年大中华区公务机从64架增长到了371架,预计2014年将达445架。2013年大中华区机队的371架中,中国大陆有248架(67%)、香港有97架(26%)、台湾有15架(4%)、澳门有11架(3%)。此为按飞机运营基地划分:飞机的区域划分是按照飞机的实际运营基地为标准,而不是按照运营商的所在地为标准。

另一方面,公务机运营商方面,大中华区共有45个运营商,其中中国大陆26个(58%)、香港9个(20%)、台湾6个(13%)、澳门4个(9%)。

大中华区FBO分布包括有北京C-jet FBO、上海霍克太平洋商务航空中心、金鹿长沙FBO、金鹿深圳FBO、金鹿海口 FBO、金鹿三亚FBO、澳门商务航空中心、香港商用航空中心、长荣台北商务航空中心、桃园商务航空中心、飞特立航空公司FBO等。

比较大中华区FBO收费,以庞巴迪环球快车(Global Express XRS/5000)机型为例,在北京收费一次12,000美元,在上海收费一次6,500美元,在深圳收费一次6,200美元,在香港收费一次5,000美元,在澳门收费一次6,000美元。另一方面,非中国注册的公务机,每次进入中国必须缴交约6,500美元的航线费用,视航线长远而定。不过,澳门及香港并没有收取上述航线费用。

“非中国注册的公务机,每次进入中国必须缴交约6,500 美元的航线费用,视航线长远而定。不过,澳门及香港并没有收取上述航线费用。”通过回顾过去五年公务机增长数字,几乎可以肯定今年将有两位数的增长,预测增长幅度将达23%。

另外,大中华区公务航空市场面临的挑战有四:

1. 17%的增值税及5%的进口关税;

2. 飞行员、机务人员资源的严重短缺;

3. 高额的飞机管理、维护和地面服务费用;

4. 因缺乏和其他国家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互惠协议,所导致的繁琐及耗时的适航审定程序。

Sponsored Post